臺灣省議會第三屆第五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記錄:甲、報告事項;乙、討論事項:壹、邱金木請願為政府對全省頂讓日產房屋者處理不當而發生不公平情事,故提出請願,以求公平解決案,決議:據土地銀行代表提出辦法如下:本案房屋截至五十四年七月止所欠使用費可按三十個月分期繳納,此後之使用費,則須按月繳納,分期攤還部分,並盼覓得妥保以資信守,查此項辦法尚屬可行,送請政府轉飭和解;貳、請願人林金龍為林海清違反臺灣省菸酒公賣條例一案,竟牽涉竊民之重菸許可,而被撤銷,懇請均會惠賜轉請收回成命以維生計由,決議:本案應請政府准將本案煙草耕作權,移轉林金龍承耕,以免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