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閩南語被報界批評講省語,不公平;應該要做到府會合作,過去設宴請客,應亥是要求我們提出建資料以供施政參考,不可以想已設宴請客,要求不講話就馬馬虎虎通過,這是腐敗政策;關於農會總幹事兼職問題,農會總幹事設若兼職,其職權自然變成比較其主持者為大,可以亂花公款,尚有很多鄉鎮農會舞弊案之發生;各方面見解不一,以為權力極大影響整個業務;該案是盜賣公糧及肥料,曾經考察過很明瞭,於廢銷公金問題究竟是多少;僅淡水農會一間就被侵佔四百萬元左右,依法難送法院制度,假定判以搶殺?減少一位國民;既然是由理事會產生,自應歸由理事會全體理事負責賠償;本席並非推翻我們中華民國國語,不可以曲解,曲解者是共產黨,也是煽動者,我是因為無法使用國語;能夠搞通意志為國家前途發展,比較重要,不必篩花樣;該案既然被判刑六年,可以證據確鑿難逃法外,故對於民事部份應隨時繳納保證金以及證據保金,依法訴追,否則一定會奪產;尤以對於本案之處理迅速,應要報請總統記功,現下社會人士竊取國庫較多,而擁護國庫,仍然為數不少;其次有關減少砍伐林木儘量造林,保護水土,水土要保持,否則會山崩地裂,濫墾、濫耕,比較厲害,主張濫墾、濫耕,在外緣帶不甚厲害,最厲害還是在深山原木被砍,下雨時無法涵養水源,以致發生山崩情事,是否因翻譯錯誤或是過予淵博發生錯覺,繼續檢討才行;尤其是自光復至今又陸續砍伐十八年,無論學者或科學家都可以證明很此一事實,應盡量發展農業、漁業、林業、畜牧才以木材砍伐而言,自砍代十八年來政府之收益,還不及防洪及損失人命財產,尚不至減少一半數,根本都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