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清償前臺灣鐵道共濟組合臺籍組合員年金一案;二、關於解決臺北市違章建築問題;三、本省有些地方道路的命名,是採用友邦元首及盟邦友人的名字,今後請倚議命名新建道路的時候,不必捨近求遠,對不對,請主席指教;四、我們習見有些人的名字是不大雅致的,因此,我特向黃主席請教,姓名條例中對申請更改名字的規定,在法律不違背人情原則下,是不是有應該加以修正一下的必要,以使其有通融的餘地;五、前天民航公司有一架自臺北飛往臺中的班機,飛機上油策發生漏油情事,對罹難者賠償問題;議員呂錦花又問:對於日本組合員的賠償問題;對於攤販的埶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