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展職業教育,適應社會之需要,並配合經濟發展;二、適應人口自然增加之需要,設法籌措財源,以免影響將來教育之發展;三、加強各級學校訓導工作,樹立優良校風,並轉移社會風氣;四、國校人事調動規定,以特殊情形可在春假調動外,於每年八月十五日以前核定,以免已開學尚有調動,而教師不到齊,影響開學等籌備工作;五、國民學校教學方式,智能與技能教學同時並重;六、請在東部設立體育學校,專門收容山地學生,以發揮其專長技能;七、師範大學各系之招生,應根據各中等學校之需要而決定名額;八、大專聯考邊疆學生,其錄取名額不予限制,尤其山地學生多,培植山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