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吳一衛質詢:自從我國實施憲法以來,憲法規定中央應編列補助地方教育經費為百分之十五,惟至今省府接受補助款共有若干?若干次?有無取得中央補助之教育經費;至於延長義務教育問題,希望能夠延長義務教育九年,一則畢業學童年已十五,就業機會較為容易,再則可能影響社會各問題,亦似可迎刃而解;議員梁許春菊質詢:關於教育經費以及延長義務教育問題,政府似有拖延觀念,一、教育經費未達憲法所規定最低限額;二、似乎整個財政竟被教育拖垮,因此教育廳應有堅定信心,認為教育經費尚未達到憲法規定,政府應對各方準備工作方面,乃至籌措經費方面均應兼顧週到;一、省辦高中、縣市辦初中原則下,此間地方政府如有經費不足部份,由省補助之,並儘量向中央請求應得之補助款,並請新聞界多予支持報導宣傳,引起社會各界層層之反應,以期促成此目的;二、劃分學區各議員已提過;三、學童升學至初中似已無問題,政府如能具體籌劃辦理,延長義務教育定能實現;最近閱報知政府正以金門地區為延長義務教育試辦地區,本省應首先辦理,請教育廳建議並爭取首先在本省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