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一、財政政策:在制定稅法時必制度四大原則:〈一〉平等原則;〈二〉確實原則;〈三〉便利原則;〈四〉最少征收費原則;二、稅法的不合理:這次修改稅法為何不考慮到細民階級的適當負擔?建議政府對養殖業者課征營業稅從速建議中央收回成命以平民憤;三、中央對財稅立法有無抵觸憲法?四、人民納稅不勝負擔引起後果如何?五、我國稅率與國民所得比例如何?六、應征稅收與漏稅比率,及大企業公司有無合法脫稅?對全省應征稅收,與漏稅的比率多少?七、稅務人員之素質是否改善:稅務人員發生舞弊貪污案件,受檢舉者有多少件?八、商人交際費核定應予放寬以增加稅案;九、統一發票為何不得廢止原因何在?對於老百姓無法納稅而必須全體坐牢時,國家究竟要怎麼辦一點,請廳長指教。

稅務部門:一、財政政策:在制定稅法時必制度四大原則:〈一〉平等原則;〈二〉確實原則;〈三〉便利原則;〈四〉最少征收費原則;二、稅法的不合理:這次修改稅法為何不考慮到細民階級的適當負擔?建議政府對養殖業者課征營業稅從速建議中央收回成命以平民憤;三、中央對財稅立法有無抵觸憲法?四、人民納稅不勝負擔引起後果如何?五、我國稅率與國民所得比例如何?六、應征稅收與漏稅比率,及大企業公司有無合法脫稅?對全省應征稅收,與漏稅的比率多少?七、稅務人員之素質是否改善:稅務人員發生舞弊貪污案件,受檢舉者有多少件?八、商人交際費核定應予放寬以增加稅案;九、統一發票為何不得廢止原因何在?對於老百姓無法納稅而必須全體坐牢時,國家究竟要怎麼辦一點,請廳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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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3-07OA-15-6-3-01-00289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372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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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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