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事行政整體化」問題;一、公文核示的層級太多,這是不是符合人事制度一元化?二、法令陳舊,繁複解釋不一致,這是否符合人事行政整體化?三、人民對於權益之申請案件手續太繁,這是否符人事管理科學化?四、宜蘭縣地政科長已經二十一年了,為何不予調動呢?何能稱為「人事新陳代謝化」;五、公務人員不認清自己是公僕,認為是做官面對老百姓作威作福,這樣怎能改善公務人員素質,究竟到何時方能改善呢?六、請求人事處長,你的權利很大,聽說處長到省議會來是一種敷衍,旁若無人,在省政府業務會報時,經常報告那一位議員如何?今天我們在開神聖議會,對於雲騰抗禮,議長你要怎麼樣處理?這樣公務人員對我們神聖議場站起來對我們抗議,議長你應該要表示,應該要糾正;議長謝東閔〈主席〉:解釋應俟陳議員說完才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