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進地方財政:1.全臺灣三百四十六鄉鎮,預算總額僅有全臺灣二十二縣市預算總額的四分之一;2.縣市(局)經建交通支出,僅佔縣市(局)預算總額百分之八.一三;3.縣市(局)教育支出最大且膨脹;4.地方行政事務支出,及人事經費顯著增加;5.地方經濟建設事業不能推展,影響就業機會;二、加強治山防洪:民國五十三年四月十九日黃席以「治山與防洪」為題發表專文,並作為向本會第三屆第三次大會提出的施政報告,建議以山地及河川為範圍,針對自然與人為的問題,作統一規劃設計,全面整治;三、改善賦稅政策:臺灣的耕地面積僅有八十七萬公頃,農業人口達六百萬人,耕地面積的狹小,使農民的生產所得難以維持其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