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政府中心大部份機關多在臺北,如要主席判行,要送到中興新村,判行後再送回臺北把稿弄好,再送來蓋大印,如是浪費時間,很不方便;二、關於石門水庫管理的事,由中央建設,建設完成後交省政府,由省政府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在委員會下設管理局,該局所辦業務及編制,已有初步決定,但很多業務與縣市發生衝突及重複,希望石門水庫管理局不要變為陽明山管理局,純粹為管理機構,不要予以行政權,而與縣市的權限衝突;三、關於中央、省、縣市職權劃分問題,由於權利義務分不開,且弄不清;四、稅務的問題:本省的稅務範圍,逐年擴大,且課稅的技術很有進步,其中有二個問題:1.申報制度手續過於複雜;2.關於漏稅問題,本省的漏稅情形至為嚴重;關於治安問題,本省治安相當安定,但對刑事警察方面應改善之處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