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為提高行政效率,於是推行分層負責制度,謀求政治風氣的改善;二、水利法規定農業用水較之工業用水為優先,現在經濟構已經發展到工業為主之階段,政府當以全力獎勵投資,以促進本省工業發展,工業用水理應受到重視;三、投資環境的改善太慢,各級政府對於投資人的手續太麻煩,稅務的問題拖泥帶水的拖,必須有有企業精神,用明快的腦筋去推動;四、外人投資太雜,「重工業」「資金大的」「有特殊技術」「外銷市場有密切關係的」,應該歡迎外人投資,可是現在假借「外銷市場有密切關係」這點來投資的太多,結果是:1.省內設備簡陋的廠,實際上是分批進口外貨成品,加以包裝而已;2.技術非常簡單的輕工業,如糖果、牙膏、洗衣粉,變成外國商標的本省貨;五、「消費」和「浪費」的分野太不清楚;臺煤對臺電的供獻:依煤調會統計至二月底止,欠交量其中因:臺電用煤與用油的燃料成本,相差五億八千萬之鉅,臺電之上會計年度之利潤六意餘元,全因煤礦之供獻所得;臺電近擬進口十二萬噸油之燃料成本規定過嚴,含硫份略超過二.五%以上,交貨品質及質量因檢收不合理,以致業者無法交貨,春節期間工人休假,少產四萬噸,保證礦申請代交,被拖延不准或不允即時代交等亦為原因之一,煤調會分果,月產一千噸以下含硫分過高為由不准契約交貨者為數甚多;產銷之實際檢討,盡其職掌運用適當方法,予以調配,以及業者協力配合;存煤問題之檢討:1.煤調會現存二月底五萬噸;2.電力公司二月底九萬五千噸;3.業者存煤包括礦場後車站存煤十二萬噸;日月潭水力稍予運轉可節煤數萬噸;雨季即將來臨,磚廠用煤必趨減少,比等數量可轉交發電用;進口油與煤的差價,用為獎勵,則煤之不足問題自可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