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水庫正準備征收水費,每甲土地多達三千餘元,一甲地收三千餘元似乎太多,石門水庫已列為觀光區,關於遊覽區門票,在未送經本審議通過前,即開始收政,是否合法?如果在六年以後再收費,我沒意見,不過我們政府還債要看老百姓是否有負擔能力,過去全省水費,農民負擔甚重,對水費征收應嚴格予以審查;石門水庫出售門票問題在手續上欠完備,要本會審查通過,應該要在未收費前送會,即然已收費應該請本會追認,花蓮港已開放,所有檢驗設備均付闕如,因無經費預算,似此對該港出口物資之檢驗有無不便之處;檢驗茅油預算業已全部刪除,同時動物檢疫隔離設備費也未列預算,似此出口物資將如何檢驗指教;既已開放為國際港,檢驗費用無,物品如何出口,希望極力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