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十、五十一、五十二這三年間,大雪山以及橫貫公路伐木面積多少?造林的面積多少?造林的面積有沒有伐木的面積那樣多?二、九一水災時,整個河流塞滿流不通,流木量究竟有多少?現在又沒有調查統計出來?這個原因何在?將來有無預防辦法?三、山上伐木之棄材很多,將來有沒有改進辦法把棄材好好的利用?同時大雪山還有一部份伐木地沒有造林,請教原因?將來怎樣設法改進?四、政府砍伐的木材太多,利益太低,收入沒有達到目標,政府就再追加伐木,木價再下降,影響水土保持,這點將來究竟怎樣求改進;五、政府自營伐木,依照農林委員會提出的資料,每年損失四億一千六百多萬,因為這是政府自營伐木,只有繳原木貸金十分之一,請問這法規之根據在那裡?根據什麼法第幾條規定這樣做?只有政府一家依靠特權,這點請問有關機關,將來是否有計劃來修改辦法?林務局這一個辦法是沒有根據法規來做了,是林務局自己訂一個辦法出來,自己依照這個辦法來做,請問無法規根據怎麼樣做?是否違法?

一、五十、五十一、五十二這三年間,大雪山以及橫貫公路伐木面積多少?造林的面積多少?造林的面積有沒有伐木的面積那樣多?二、九一水災時,整個河流塞滿流不通,流木量究竟有多少?現在又沒有調查統計出來?這個原因何在?將來有無預防辦法?三、山上伐木之棄材很多,將來有沒有改進辦法把棄材好好的利用?同時大雪山還有一部份伐木地沒有造林,請教原因?將來怎樣設法改進?四、政府砍伐的木材太多,利益太低,收入沒有達到目標,政府就再追加伐木,木價再下降,影響水土保持,這點將來究竟怎樣求改進;五、政府自營伐木,依照農林委員會提出的資料,每年損失四億一千六百多萬,因為這是政府自營伐木,只有繳原木貸金十分之一,請問這法規之根據在那裡?根據什麼法第幾條規定這樣做?只有政府一家依靠特權,這點請問有關機關,將來是否有計劃來修改辦法?林務局這一個辦法是沒有根據法規來做了,是林務局自己訂一個辦法出來,自己依照這個辦法來做,請問無法規根據怎麼樣做?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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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3-02OA-10-6-5-01-01445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910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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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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