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重光質詢:此次財政小組審查臺灣省各縣市財政收支監督辦法時,對其十七條,爭執的厲害,該條最後一段規定,無法轉帳或收回者,應由縣市長賠償,並予議處,有議員認為主計室主任及財政科長一定要共同負此責任,最後小組意見修改為處長及有關人員賠償。 關於台北市漁市場預算送不送議會之問題,鬧的滿城風雨,請問廳長和處長的看法。

議員陳重光質詢:此次財政小組審查臺灣省各縣市財政收支監督辦法時,對其十七條,爭執的厲害,該條最後一段規定,無法轉帳或收回者,應由縣市長賠償,並予議處,有議員認為主計室主任及財政科長一定要共同負此責任,最後小組意見修改為處長及有關人員賠償。 關於台北市漁市場預算送不送議會之問題,鬧的滿城風雨,請問廳長和處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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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3-05OA-13-6-3-01-00163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255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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