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林蔡素女質詢:一、本會審議通過的預算有何效力?二、本會審議地方總預算,可否增列歲入金額,其法令根據如何?三、本會審議地方總預算案過程中,其支出的增加,經省府同意時,可否增列?有無法令依據?四、本會審議省營事業預算案,其權限如何?可否增減營業收入及增減營業支出?法令有無根據?五、本會通過之法定省營事業預算,有何拘束力? 再質詢:如無限制,應可以增加。 再質詢:依照憲法第十七條,政府可以增加,大家研究結果,政府有需要而提議時,怎樣解決? 再質詢:周廳長和劉處長兩位到任以來,對於預算改革很多,對於公賣局之問題,希望盡力向上方有關機關爭取,使該預算能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