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薪資所得稅預繳超過部份,政府規定在一個月以內應領回,否則予以沒收,不合情理;工人們於未領到工資或薪水以前就預繳所得稅,對於其預繳超過部份應隨時退還,目前政府規定對超收三百元以上的要到臺北市臺銀國庫領回,從前係規定在所在地鄉鎮公所公庫就可領回,對於偏避地實不方便;一、財政組審查各商業銀行預算時,與去年相差九千六百餘萬元,是否影響政府收入;二、華僑銀行及美國花旗銀行日本勸業銀行均在臺設立分行,過去外匯業務由臺銀一手經辦,影響省政府收入甚大;三、外國銀行存放款利息相差較大,如此既可維銀行業務正常,目前因存款利息過高,大家均賴銀行存款生息,請考慮降低存款利息,使游資轉入生產事業。

關於薪資所得稅預繳超過部份,政府規定在一個月以內應領回,否則予以沒收,不合情理;工人們於未領到工資或薪水以前就預繳所得稅,對於其預繳超過部份應隨時退還,目前政府規定對超收三百元以上的要到臺北市臺銀國庫領回,從前係規定在所在地鄉鎮公所公庫就可領回,對於偏避地實不方便;一、財政組審查各商業銀行預算時,與去年相差九千六百餘萬元,是否影響政府收入;二、華僑銀行及美國花旗銀行日本勸業銀行均在臺設立分行,過去外匯業務由臺銀一手經辦,影響省政府收入甚大;三、外國銀行存放款利息相差較大,如此既可維銀行業務正常,目前因存款利息過高,大家均賴銀行存款生息,請考慮降低存款利息,使游資轉入生產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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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3-04OA-12-6-3-01-00348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394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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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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