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點、慈善團體之財產、愛國婦人會、婦女慈善會以及過去厚生協會的財產都當做日產接收,現在編在國有財產局裡,應該拿出來辦理「實現三民主義社會政策的慈善福利事業」;第二點、漁船的用油,是生產財,非侈奢品,應減低稅率;第三點、地價稅工租金多出一倍,收的租金不足以繳納地價稅,有無辦法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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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3-04OA-12-6-3-01-00341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此案第一點部份不完整,因缺第383、384頁。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385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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