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新臺幣發行問題:收回舊鈔是否均有短少,或能照所發行之數額收回;二、愛國獎券之盈餘五千餘萬元及發行公債之收益與中獎收入共約億餘元,於送本會同意繳交中央時,予以否決,這筆錢編列於何處;三、關於課稅問題,政府將在房捐附加教育捐三成,房屋於建築後,繳納契稅後就可以,至於課征房捐等,似此對不能生產之產業課稅,實在不合理,而能生產者反免課稅;議員李銑質詢:許議員是指發行一千萬元,於使用至不能使用時,其中有舊的、壞的、損失的於收回時一定有差額;議員張文獻質詢:許議員的意思,是發行新鈔票一千萬元而言,就要收回一千萬元舊鈔票,可是不一定能準確,因為有時損燬,有的?帶出國去了;議員黃占岸質詢:因為鈔券是一種通貨,其所發行者,有關火災焚燬,有旅途遺失而不知去向者,有沈於海底者,一定會減少,而此種減少的數客,就是政府所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