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長陳翔冰報告:請各位議員抽籤決定個別質詢順序;議員陳重光〈召集人〉:現在質詢財政部門的中心問題,共分三階段:一、希望各同仁於本中心問題內詳為說明,勿提及題外事,並請儘照分發各位之詢題順序發言;二、如何解決財務困難:自明天上午起由林蔡素女、林明德、朱萬成等各議員主詢之;三、如何建立健全租稅制度:由本人及吳一衛、徐堅等議員質詢之;議長謝東閔〈主席〉:請蔡文玉議員發言;議員蔡文玉質詢:一、地方總預算方面:1.美援款應列入總預算;2.歲計剩餘款應儘實列入總預算;3.追加預算應符合預算法規定;4.縣市法定預算案財政廳不應遽予刪改;5.縣市地方總預算應在本年度開始前審議完竣;二、營〈事〉業預算方面:1.營業機構與事業機構之業務性質應劃分清楚;2.政府不能硬性迫使營〈事〉業機構按預算額繳庫;議員許世賢質詢:關於中央協助款與地方補助款:1.因每年中央協助款均佔本省總預算之一半,政府有無廢止或減少之用意?2.為發展地方自治,是否對地方補助款要依照其實際需要辦理?如是,中央協助款每年超過全省總預算之一半甚或一半以上,地方要補助則反不足其用,如何改善辦法?4.常聞政府以中央協會為公賣收益,變相協助中央,是否事實?有無違背本會之原意?請問中央協助款與地方協助款如何確立?議員蔡文玉質詢:關於追加預算與歲計剩餘款應列入總預算問題;關於美援貸款,雖經政府不列入總預算,惟所屬機構,凡受美援貸款,其為事業發展與事業推行者均應編入總預算,則究其貸款額共若干?運用若干?下年度應還款若干?對其事業進行程度如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