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人事問題;二、關於失業問題,應該訂定人事制度,凡已結婚,生育子女,家庭環境較好的,應加以淘汰,讓年輕有為貧寒的家庭婦女去擔任才對;三、關於政府首長級主管人員是否可再擔任公營事業機構的首長?依法、依理、依情之見解如何?關於地政方面:一、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在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訴訟的很多糾紛案件,希望地政局盡量努力協助解決;二、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有很多地價人員,在第一線工作,至今沒有得到正式位置,究竟地政局予以如何安排?三、聽說地政局人事制度最黑暗,請局長對一些發財人員,應該給他調動一下,讓被凍結久未獲調整的人員也做一下;再請教社會處:省婦女會一大塊地,辦一所幼稚園,到了現在變來變去,變了私人財產,希望處長將這一塊地來龍去脈調查清楚;臺南風化區妓女未穿衣服排了一大堆,希望對婦女會經費拿出來時,應附帶條件切實去做誘導向善之責任;為什麼警察往往不受人民尊重呢?因風化區警察,在妓女戶包娼包賭,還有風化區每月送警察多少錢,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其次查驗站警察如楓港,多少人去砍伐,他們一立方公尺或一卡車運出去,多少錢拿出來給警察去分,以致如屏東縣山地鄉保安林二十多甲被人家砍伐光了,這是警察人員的勾結,希望以後對派往風化區這些地帶人員,要經過警務處嚴格的考核;還有公路局警察待遇應該提高,對於抽獎問題,應予取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