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修訂對合作社課征營業稅,此次據聞修訂營業稅法比照所得稅法之規定,僅限於消費合作社得免征所得稅及營業稅,如斯依法依理情均有未合規定,消費合作社?定免稅,其他合作社亦應一律免;稅;應予修改之稅:戶稅是一種人頭稅,其課征已改在生產地,但所得稅迄今仍不合理,也應改在生產地課征才對;關於日月潭教師會館對外營業統一發票問題;種香蕉一株便要課稅十二元,而在水田種稻谷,何以不課所得稅,這是不公平的。

甲、修訂對合作社課征營業稅,此次據聞修訂營業稅法比照所得稅法之規定,僅限於消費合作社得免征所得稅及營業稅,如斯依法依理情均有未合規定,消費合作社?定免稅,其他合作社亦應一律免;稅;應予修改之稅:戶稅是一種人頭稅,其課征已改在生產地,但所得稅迄今仍不合理,也應改在生產地課征才對;關於日月潭教師會館對外營業統一發票問題;種香蕉一株便要課稅十二元,而在水田種稻谷,何以不課所得稅,這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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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2-04OA-06-6-3-01-01360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148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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