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局局長李連春工作報告:壹、本(五十三)年度第一期米穀增產計劃推行情形:一、增產計劃目標;二、增產計劃推行情形;貳、本(五十三)年度第二期米穀增產計劃推行情形:一、增產計劃目標;二、增產計劃推行情形;三、本期稻作種植及收成情形;四、本年米穀增產,除前述各項措施外,其最主要原因為化學肥料供應增加;參、獎勵中間作雜糧增產與獎勵養?情形:一、獎勵中間作雜糧增產情形;二、獎勵養?情形;肆、澎湖旱災及宜蘭雨害情形與本局所採取之措施:一、澎湖旱災部份:迅速配發糧食、迅速恢復生產;二、關於宜蘭雨害部份:(一)調撥電氣乾燥機協助農民乾燥稻穀;(二)三星鄉及冬山鄉被埋沒及流失之稻田,由本局辦理整地貸款,並經由本局宜蘭分所派員直接分洽各有關農戶,促其辦理申請;(三)今後每年在本局補助各縣鋪設水泥晒場預算項下,斟酌該縣實際需要情形,增加補助晒場處數,以利晒穀;(四)自明(五十四)年第一期起,增加該縣肥料示範田處數,教育農民適量增施磷、鉀肥料,使稻莖可較強而有力,防止倒伏,以減少損害;(五)田賦征實,訂定驗收標準;(六)五十四年第一期稻作所需稻種,由本局辦理貸放或增加貸放生產資金,每公頃四○○元,由農戶自行選購;(七)五十四年第一期稻作農民所需肥料及生產資金,均由本局提前辦理貸放,並由本局參酌各農戶實際受災情形,減低其應提現穀成數;(八)提前辦理五十四年第一期食米貸放,以應農戶需要;伍、最近兩年來本省食米外銷情形:一、五十二年度第一批(五十二年七月至十二月裝運),第二批(五十三年五月及六月裝運),另贈送韓國救濟糧蓬萊白米一、○○○公噸;二、五十三年度第一批(五十三年七月至八月裝運),第二批(五十三年十一月至五十四年五月裝運);陸、糧價高低得失的檢及其穩定情形:一、糧食局為民生最低必需品,糧價之高低,關係民生及整個經濟發展至鉅,糧價過低或過高,即將造成「穀賤傷農」或「穀貴傷民」的現象,均非所宜;二、糧食管理工作方面,係運用經濟與行政雙重力量,一方面積極增加糧食生產,並由政府採取依法徵收及徵購糧食與以實物換穀及貸款收回稻穀兩種方式,掌握大量糧食,把握「以量制價」原則:一方面依照法令規定,加強糧食管理,取締囤積居奇,以達成糧食之合理分配;三、本局辦理之各項主要糧食供應:運糧及軍眷糧、各級公教人員食米、貧戶平糶米包括一般貧民及漁民、鹽民、救濟院民等、配售 缺糧地區礦工食米、調節市場食米,即於糧價波動時,辦理戶口配售及對糧商批售食米、在農村辦理貸放稻作小農戶食米、統籌餘糧外銷;四、糧價穩定;柒、今後糧政工作重點:一、增加米穀生產;二、增加中間作及間作雜糧生產;三、獎勵養豬、養雞、促進農村副業;四、繼續增加掌握糧食,長期合理穩定糧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