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處長劉紹志報告省營事業機關五十四年度綜合預算編審情形:壹、編審概況:一、收入;二、支出;三、盈餘;四、資本支出;貳、內容分析:一、省府投資事業單位及資本額增加;二、省營事業營運量值普遍增加,促進本省經濟安定與成長,並繼續改善投資環境,向為省府施政目標之一,本年度省營事業機關所擬營運計劃,係參照各該事業機關近年來經營績效,業務趨勢,設備狀況,生產及營運能力與市場要情形,予以審定;三、繳庫盈餘減少:省營事業向係配合政府政策,以事業養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依照企業方式經營,力求有盈無虧的原則辦理,歷年來對本省社會服務及財政貢獻,均有良好表現;四、盈餘減少原因分析:省營各事業機關三十二單位五十四年度審定盈餘預算數六億九千九百九十四萬餘元,比較五十三年度法定預算數七億零六百八十一萬餘元,減少了六百八十六萬餘元,如將本年度新增設之石門水庫管理局及石門區自來水廠二單位盈餘三千八百二十四萬餘元因素予以扣除,則減少達四千五百一十萬餘元,主要原因約有四端:(一)高雄硫酸錏公司五十四年度審定盈餘預算數比五十三年度預算數減少三千五百一十三萬餘元;(二)臺灣銀行五十四年度審定盈餘預算數比五十三年度預算數減少四千一百九十萬餘元;(三)大雪山林業公司五十四年度審定盈餘預算數比五十三年度預算數減少一千四百五十一萬餘元;(四)其他如各省營事業機關員工房租津貼及子女教育補助費奉令調整提高,暨增列公務人員福利互助辦法經費預算,與各事業機關資產重估價值,業先後奉核定,五十四年度提列折舊費,按重估後資產價值計提,致折舊費用較五十三年度預算增加等因素,亦均為五十四年度預算盈餘減少之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