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課稅問題不符事實情形,是否可廢止進廠原料農民身分證號碼或證明可免繳納行商稅;二、為各公司、行號營利事業所得查帳,稅捐稽征處對各公司、行號之進貨原料、物料及費用開支,應慎重審查,稅收不足為理由加以亂剔除;三、全省同一事業之生產規格、耗用物料,各縣市採取同步調,現全省各縣市稽征處查帳,各公司、行號同一事業之生產規格,及耗用物料,尚無採取同一規格,全省各麵粉工廠之麵粉生產率核定,實有不公平之處;四、對各縣市稅捐處鄉鎮公所財課人員,各項完納稅捐切實辦理註銷;五、請加強臺東縣鄉蕉農之貸款,以利增產香蕉,發展貿易,爭取外匯;六、請省政府提高東臺加給,以鼓勵人才前往東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