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物資局部分:一、物資局的業務上須要改善之點很多,應該配合政府經濟政策,而由農會一貫辦理最為適當;二、調整黃麻收購價格以扶助?農;乙、公賣局部分:一、最近有接?葡萄農代表陳情書,公賣局未照合約收購葡萄,任意壓低收購價格,延誤收購時日,請貴局對葡萄農早日解決;二、收購價格每年由甲方合同有關機關核定公佈,貴局本年度根據怎麼做標準計算?是否有照合約核定收購?三、合約條件成熟產品不得自行售賣,貴局未照時期收購,該生產物如何處理?產品的腐爛損失是否貴局免負賠償之責?四、公賣局對於菸葉改進社之經費補助問題;丙、財政廳部份:一:嘉義市公所債務清償問題;二、稽征機關補征稅捐應行改善之問題;三、家庭製造竹紙業辦理營業登記之問題;四、隨田賦征購稻谷差額,應於下期一?扣繳之問題;五、賦稅應於合理公平;六、縣市鄉鎮財政收支改進問題;七、糧食局對軍糧差價問題;八、省公路兩側果樹所有權益全部劃歸鄉鎮收益,以裕鄉鎮庫;九、現在臺灣經濟趨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