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廳廳長林永樑工作報告:以下分為洪期前與洪期後兩個階段說明:一、第一階段﹙本年三月至七月﹚已完成工程有:(一)河口整治;(二)關渡拓寬;(三)河槽浚渫;(四)添建丁壩;(五)增建堤防;(六)市區下水道;(七)配合防洪措施增建國校樓房教室;二、第二階段(本年十一月起至五十四年洪期前)實施部份:(一)河口治整;(二)添建丁壩;(三)添建丁壩;(四)增建堤防;(五)配合工程;(六)基隆河改道工程;以下再就一般建設工作,分項報告如次:一、關於水利:1.「葛樂禮」颱風復原工程;2.水利規劃;3.歲修、防洪及水庫工程;4.地下水開發;二、關於公共工程:1.公共給水長期發展計劃;2.都市道路工程;3.工業區建設;三、關於工、礦、商業:1.工、礦、商登記家數;2.促進工業產品品質管制拓展外銷;3.整理煤礦礦區;4.協調農、工、礦業間產銷關係;5.推廣商業會計制度;四、關於都市建設:1.發展區域計劃;2.督導處理違章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