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臺灣所為各種建設,無論是心理的、政治的、經濟的、一切都為強化戰鬥力量,直接間接支援軍事,因此,在財務行政上亦應當以此為範疇,敢問周廳長在這問題上,今後有何抱負?二、本省在十年期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本會站在監督政府財務立場,很需要瞭解實施這一政策所立下的特別預算,關於其中搭配三成股票所有收入的?算情形,不知財廳已否編成此項?算,何時才能送到本會審議?三、唐榮鐵工廠自從監理小組移交省府接辦,已近二年,究竟省府對於經營唐榮事業,有無具體計劃?該廠預算執行情形如何?該廠據傳全年將虧負六千萬元,這筆損失是否亦由省庫負擔,假如傳聞屬實,這種負擔是否合理?四、年來政府為起用新人,提高行政效率與安置老弱公務人員,不論行政機關或公營事業,都依據公務員退休法辦理,在金融機關做事年老行員,是否應該一律執行,以示公平公允?五、臺灣產物保險公司,就?算上列催收款二千餘萬元就是應收未收保費,請教幾點:1、保險事業收入依法得列呆賬為百分之幾?2、那筆諾大呆賬是怎樣發生的?今後要如何處理?3、負責經理人對於這種呆帳,負有何種責任?審計處之決算報告上寫的是「催收款項」而不是「應收未收款項」,因為到期未收始予催收;請教是否有保險費收不到之情形?在稅務處方面,凡申請退稅,起碼半年才能退款,應該規定一個期限,不能一拖就是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