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鐵、公路競爭,應由交通處統籌規劃,撙節開支,減低成本,相輔相成,發展交通,完成交通重大使命;二、鐵路現有設備無論路線及機車車輛均有很多陳舊,請問有何整理計劃;三、對於存置資產,應當切實整理問題;四、貨運服務所與民營運送店應齊頭並進問題;五、關於臺灣鐵路局負有相當可觀的債,是否有很多閑置資產存在,例如土地及倉庫徒有其權,而無實益,此等不必存置之資產,應予清理標售或出租有效運用,並將所得用於改善設備、換新機車車輛;六、鐵路局貨運服務所為公營,直屬鐵路局,然其營業範圍,與民營運送業者完全相同,不過在設備方面及環境較民營為優而已,希望鐵路局一視同仁,使民營業者有與貨運服務所齊頭並進的機會;七、發展交通,爭取業務,並維護安全,最主要的辦法是限制發給卡車執照,嚴格執行超速、超載及合理調整運價,並使公、民營企業切實合作,加強服務,對民營業者,特別加以獎助與扶掖,當可收預期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