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陳廳長速轉請中央為日據時代海外郵便貯金活期存款,准予清理發還省民;二、關於所得稅,為何各地稅捐處偏要用未合理的超過事實數倍境逕行決定,致使人民無法負擔,請廳長轉飭所屬勿超過事實計課,並准人民合情合理的請求降低;三、對批發商和零售之毛利計課,請符合實際予以調整問題;四、請貴廳令公產代管部體恤承租國有特種房屋之欠租人,准其繳清欠租後,仍繼續租用;五、戰時經濟用途,政府有否作個合理的計畫與規定,非國防需要之興建和非生產建設,以免浪費能力和物資,而保戰力;六、關於財政經濟政策,似應有確立互相配合,以達相輔相成;七、關於日人寺廟產權之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