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張富質詢:臺北縣貢寮鄉鄉長江阿蚊防害自由罪在法律尚未判?前,為何省政府命令免職?假如今後判?無罪,政府採取何種方式補救,他是民選鄉長,政府遽予免職對否?其次對公教人員之年終獎金問題,今年可否予以恢復?一、請人事處書面答覆;二、民意代表在議會擁有言論自由之權;三、對於民意代表的研究費,縣市議員研究費已提高至每月六百元,本會提案前曾建議縣議員八百元,鄉鎮民意代表四百元,現在政府?定此折衷案,是否要報告議會,此與議會職權和政府權限攸關,請用書面答覆;四、關於役男征兵入營建議予以分做二階段,由鄉鎮公所負責引導至縣政府,再由縣政府負責帶至新兵訓練中心;五、關於未經銓敘而服務多年的小職員之升等考試,曾於四十七年舉辦一次,以後即未再辦理,應請舉辦一次升等考試,能否採納,請以書面答覆;六、關於各鄉鎮零售市場人員設置標準;七、對於製藥工廠的許可已很多,能否打開外銷之路;八、請廢止藥劑師特權問題;九、是否可以廢止警員帶槍問題;十、如何改善政治社會風氣;十一、關於桃園之輔導院問題。議員李建和質詢:以後如其判?無罪,民政廳如何打算,在請示行政院前有無對此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