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徐堅質詢:一、有關本省各級農會的問題,特向金廳長及李局長請教幾點如下:1.本省各級農會人事管理規程第五十四條明文規定;2.所謂步留米,乃是糧食局與各級農會加工碾成白米時的一種協議;3.造成上述現象,主要乃是因清倉人員查點盤存的不認真所致,希望今後查庫時,應做切實;4.農會總幹事,在鄉下有很多是由縣市議員兼任的,主管機關因格於種種關係,網開一面任其便利,應規定縣市議員不得兼任農會總幹事,藉以避免利用權勢;二、農林廳最近曾獲農復會之補助,正在試驗一種人工的稻谷乾燥法,用「火力乾燥」及「鼓風乾燥」兩種方法,火力效力大,成本高,後者時間長,成本輕,試驗如獲成功,將來谷物生產就不會受制天氣陰晴的影響;三、農貨有幾個單位辦理,是否可將農貨機構簡化,統一辦理,以符實際和促進農業生產;四、目前國際糖價低落,外銷糖、內銷糖價格如此懸殊,若國際糖市不看好,臺糖公司有何補救;關於農會總幹事兼任縣市議員,建議應修改有關法令加以限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