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在公路局對民營客運公司所採取之政策是違背公路法的,現在為解決民生問題,必須要扶助民業;二、請公路局改變對柏油路之觀念;三、關於盈餘比民營少的問題;四、限制市營或民營汽車延長路線,是我一貫的主張,為謀市容之發展,非准許市營或民營汽車延長行駛路線不可;五、交通取締及交通事故之處理,目前對交通取締都盡量處予罰鍰,而取締對象是汽車駕駛員,行人及騎單車的都不取締,這是不對的,請重新檢討;六、關於管理汽車駕駛人員之記點取締方法,這辦法在新生報有詳細的登載,故訂定這種辦法時,是否應先送到大會審議,以期更臻完備;七、請改善監理所的作風,現在請領牌照或司機考試等,甚為困難,請注意改善;關於三輪摩托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