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丙心質詢:一、對財政措施方面建議政府對經濟之開發,是否有具體之計劃,以提高國民所得,請廳長指教,二、財經政策的兩點意見:1.政府應減少不必要的管制以擴張經濟活動,2.政府應減少監理、保護,而鼓勵自由競爭,三、稅務行政之改進,四、金融措施及業務方面的幾點看法,五、八七水災所課各項之稅捐未能及時撥用,對政府不無失去民心,對此意有何對策及其辦理情形如何?六、公有土地地價稅,已准自四十七年一月起按修正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計徵千分之七,且免累進稅,在同一時期何以租金仍照原租率計收,其理由何在?七、省級之公營事業機構,均不能比照中央所屬之國營事業機構,加發一個月薪津,希望廳長設法予以加發,以補助其生活。 補充質詢:聽說違章案件,都送經法院判決。 補充質詢:如經法院判決,財政部亦有指示,而不能按照決定執行,應如何補救。 補充質詢:聽說許多國民學校因災後損壞,課室漏雨,不能及時修理,使他們感覺很不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