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黃朝琴﹙主席﹚質詢:陳愷先生發言;議員陳愷質詢:一、惡性宴客,非法報銷,政府機關團體風行甚烈,如此浪費公帑,觸犯刑章;二、政府官員不得兼任公民營事業機關董事長、董監事或經理等職務;三、對於共匪此次陳重兵於閩海邊上,其是否掩飾其政,轉移大陸同胞厭匪之民心,防止我軍反攻抑或企圖擾攘外島;四、關於臺灣省警察學校遷建並將借用校址歸還臺北市恢復南門國民學校,經本會在五十二年度預算內附帶決議在案;五、有關臺北市與省政府四個小問題提請主席作合情合理予以解決;六、監委查案省府某單位送洋房,是否行賄;七、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辦理不善,本席曾提出質詢,該報告書經該廳批速改組在案;八、請政府籌措興建教師宿舍基金,在薪金分期扣還,以資安定生活;關於臺電公司與肥料公司的股票,因為本來是應列在歲入與歲出之中,現在它變成一種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