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第五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討論事項:一、吳順德等請願請轉請中央放寬現行藥商管理辦法對僅買賣成藥之乙級藥房准免聘用藥劑師或藥劑生以符實際在法令未修正前補辦藥商訓練班培養藥劑人材以應需要案;二、鄧丁文等請願為請轉請省政府地政局將臺東縣鹿野段七八五號土地依照耕者有其田條例之規定徵收放領案;三、林添木請願為保元宮原所有坐落過山段一八三號土地因申報遺漏致被收為國有請轉請省政府准予恢復所有權俾贏管業由;四、徐瑞蕙請願為國有財產局罔顧民二十餘年辛勤耕種一再堅收回標售臺北縣板橋鎮埔墘里十九、二十四號兩筆國有土地顯有忽視征屬生活及違背耕者有其田條例懇請轉請仍由省政府放領案;五、臺北縣柑桔生產合作社請願為請維護致令威信促請有關單位賜准本社組設以維柑農利益藉資增加生產而裕外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