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本省各縣市行政區域自十年前調整以還省民安堵如恆省政運營順遂無須擬議改制臺北市成為院轄市徒增省民負擔損害省政之完整本會基於國策與省民利益堅決反對將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案。〈臺灣省政府以〈51〉2.16府民一字第六五九一號呈行政院察核參考在案〉。〈臨時動議〉

為本省各縣市行政區域自十年前調整以還省民安堵如恆省政運營順遂無須擬議改制臺北市成為院轄市徒增省民負擔損害省政之完整本會基於國策與省民利益堅決反對將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案。〈臺灣省政府以〈51〉2.16府民一字第六五九一號呈行政院察核參考在案〉。〈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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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2-04OA-06-5-4-01-00332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本案是臨時動議。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688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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