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請問民政部門:一、關於選舉監督的問題;二、特種考試合格的人,而就業考試及格的人,在任用法有何配合,有何優待?三、山地保留地是保護山胞,但住在山地的平地同胞,不能得到這種優待,有何補救辦法?四、聽說19年次的役男,因馬上要停止召急了,所以某方面把這些人趕快派到金門去,總統考慮19年次役男家屬的困苦,所以聽取輿論停止徵集,那麼已徵集的,應該馬上退伍,或者要讓他們在過幾年以後退伍,請你答覆;關於警務處方面:一、女警只有招生一次,為何不繼續招生;二、我希望如果加強取締公務員上酒家,也應該加強妓女戶的取締,到底公務員可以上妓女戶嗎?三、現在有非常時期流氓取締辦法,不經過本會審議而實施本省的單行法規,是否違背本會的職權,處長對這點有何見解;其次請問衛生處長:一、全省施行省立醫院醫師獎勵辦法,有醫師兼業的禁止,現在請問實施本辦法以後,經過效果如何?二、醫師法的單行法規,希望根據現在的醫師法,做成單行法規送到本會,請處長答覆何時送來;三、前次大會本席請問處長火車內的衛生問題,聽說要試驗,但到現在尚未提出,但未知有無試驗,結果如何;最後請問社會處,人民團體的組織,有何限制,如有限制,其範圍如何?請予答覆;補充質詢:美國的政治制度,一切選舉公告候補,都是由國會辦理,不能由政府人員辦理,廳長要記住你說的話,以後修改法規的時候,對這一點將要加以考慮;山胞連孩子計算,只有十萬人,如果想要平地化,不是困難,不要老是限制;召集人:議員黃運金發言:廳長能否兼任選舉監督,這有一個問題,剛才廳長所說的話,是開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