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市鄉鎮財政收支改進的問題;二、經濟方面問題,第一是工商業的搖搖不定,得不到貸款,而第二是投資對象之喪失,使游資找不到出路;三、公賣品品質和推銷問題;四、請力求賦稅之合理公平;五、退休金負擔問題;六、糧食局對軍糧的差價六億餘元,應請建議中央迅速解決;七、公教員工之房租津貼應予提高以解決其生活〈待書面答覆〉;八、空頭支票之防止問題;九、預繳所得稅制度,使商人吃虧很大,曾提案建議廢止,迄未見採納,特再請予以取消;十、小型製紙廠請准免予辦理廠商登記,並請免予課征貨物稅,以示鼓勵家庭副業〈待書面答復〉;十一、請物資局將四十八、四十九兩年份之黃麻收購中間費用,應請攤還產麻地區,充為各項施設;十二、公賣局零售商之許可,應視地方之實際需要准予增加,以利推銷;十三、對於全省糧食之產量,是否曾作精確之統計?〈待書面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