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廳長何以兼大雪山林業公司董事長,依照林業政策,大雪山林業公司,應該隸屬於林產管理局,但是現在該公司已成為二級機構,直接屬於省政府,這是什麼原因?請問該公司隸屬於省政府與隸屬於林管局之利害比較如何?林管局所屬各林場,伐木時係每木調查,並且打查印,但是大雪山林業公司為何不辦這種手續,他有什麼特別可以不辦這種手續,請問林管局根據那一項資料予以放行,假使發生種種弊端,其責任係農林廳長兼大雪山董事長負,還是林產管理局長負,請答覆;關於糧食方面肥料配給問題;補充質詢:為設立示範林區,不顧慮臺灣林政,雖不蓋查印也應每木調查始可,只因係示範林場,隨時可砍伐,其搬運林管局亦不能管,並說是二級機構,如此示範林場,示範公司令我疑惑,請詳予答覆;你可以放行木材,用什麼方法放行,聽說大雪山,你沒有辦理每木調查,也沒有打查印,如何放行?有沒有辦理?為何大雪山林場伐木不辦理伐木手續,要不要林產管理局辦理砍伐的種種手續?歸納起來就是臺灣的林政要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