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歐雲明質詢:一、租地造林,第三期預定案,幾年來到現今完全未曾實施政府之計劃為何如此緩慢?同時據說最近林管局公佈同一時間於一個月內,叫人民去申請,而依抽籤方式為之,最少為一公頃面積,該辦法是否能使人圓滿?二、林管局對於機關團體之申請造林,有無辦法?何時實施?三、教育造林問題,以何種方式推行,以達目的?四、最近森林罹火之事甚多,是否無該防止辦法?五、希望農林廳提出計劃,整理牛籍,以防止私宰,且對於牛肉之分配問題,對此農林廳有無妥善之計劃?六、據云,自四十三年就禁止漁業權之設定,為何四十七年九月,核准臺南市政府一件?基於何理由予以核准,請賜答;議員蕭添財補充質詢:林務公務人員租地造林,同時有個命令限制其太太也不能造林,為何理由要限制其太太也不能申請造林,顯為不合理;還有租地造林問題,你們簽公書,人家申請時都說未公佈租地造林,不予受理,而後自己則把它租出去,這是使人發生糾紛之所在,應予糾正和重視;議員林清景補充質詢:關於租地造林問題,過去農林廳、林產局方面,是否曾予澈底執行前述命令和糾正,我特向農林廳、林管局建議,如此無法推行執行之官樣文章,還是乾脆廢止,而指定一個範圍,由農林廳、林管局人員分配申請;租地造林之主辦人員,利用其家眷或其他名義申請租地造林,致生地方上之糾紛事實,有無注意到?議員潘福隆補充質詢:其預定案,由各地山林管理所所要放租之租地造林面積,以由本省各地七個山林管理所實地調查、測量,有地案後才送林管局、農林廳,在經省府委員會通過後正式公佈,既已公佈,為後尚由林管局公告,理由何在?租地造林的預定案編制之前,應該先調查,有多少面積,有多少人申請,再送省府核定,以後就不必麻煩;議員朱萬成補充質詢:租地造林問題,我想本案討論到此為止,希望林管局本身自加檢討一番;議員歐雲明補充質詢:最後請教糧食局一點,現在黑市的米價漲的很厲害,原因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