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運用民力儲備交通器材問題:處長報告說有一套計劃,不知對民營運輸業有否包括在內?二、公路車輛問題,民營公司車輛已超出行駛三○萬公里左右,應該報廢,而照現下形勢,無一公司有此力量,請問處長是否有何辦法來挽救業者危機?三、應請重視承攬運輸業不要亂開放,並希望一方面扶植,一方面督導,使他能順利發展,不知處長以為然否?四、現有觀光事業委員會,似嫌規範太小,不夠積極,本人認為應擴大發展,設立觀光局,專司風景區的建設整頓等工作,未識處長高見如何?五、臺北、新竹間省道年來交通量增加,應請公路局加寬;六、加強公路監理行政問題:應請政府多增加設備儀器,使各地都能和臺北監理所一樣,達到相當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