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第三次臨時大會第四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一、繼續審議「臺灣省有關社會安寧秩序營業管理規則」案;二、准省政府函送臺灣省癩病防治規則第五條條文請覆議案;三、准臺灣省政府函請為檢具勞保條例施行細則送會審議一案復請查照案;四、准議員黃運金等擬具高雄硫酸錏公司征用民地糾紛案調查報告書提請公決案;五、准臺灣省政府函為國內生產木料之貨物稅奉令自本年七月一日起暫予停征一案函請查照同意見復案;六、審議臺灣省零售市場管理規則草案;七、准臺灣省政府函為本省地下水開發計劃申請國際開發協會貸款一案函請查照案;丙、臨時動議:一、議員陳愷等動議為請政府迅速設法救濟臺北地區受波密拉颱風災害慘重之災民,並在本年度追列修建新店溪、淡水河等防洪工程費,以策人民安全案;二、議員陳世叫等動議為波密拉颱風過境宜蘭縣受害慘重,籲請政府緊急設法救濟案;三、議員張富等動議為請政府迅速設法撥款救濟桃園地區此次波密拉颱風災害慘重無家可歸及死傷災民,以保民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