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五屆各縣市議員選舉名額依四十五年度戶口普查人數為計算標準乃屬不切實際,應予改正一節;二、選舉票應依實際公民數印刷,不得以任何理由多印,以杜流弊;三、戶口在五天內遷移期間,不及列入,仍應准在原處投票,以免喪失投票權一節;四、選舉公報費應由公家負擔一節;五、圈票用之圈戳內加刻一「正」;一、第五屆各縣市議員選舉名額依四十五年度戶口普查人數為計算標準乃屬不切實際,應予改正一節;二、選舉票應依實際公民數印刷,不得以任何理由多印,以杜流弊;三、戶口在五天內遷移期間,不及列入,仍應准在原處投票,以免喪失投票權一節;四、選舉公報費應由公家負擔一節;五、圈票用之圈戳內加刻一「正」字,以便鑑別一節。字,以便鑑別一節一、第五屆各縣市議員選舉名額依四十五年度戶口普查人數為計算標準乃屬不切實際,應予改正一節;二、選舉票應依實際公民數印刷,不得以任何理由多印,以杜流弊;三、戶口在五天內遷移期間,不及列入,仍應准在原處投票,以免喪失投票權一節;四、選舉公報費應由公家負擔一節;五、圈票用之圈戳內加刻一「正」字,以便鑑別一節;六、關於兵役方面問題;七、警察人員年來為維護全省治安,不眠不休的犧牲精神,至表敬佩,但有些處置與不良的作風,還是應該澈底改良;八、衛生處方面問題;九、社會處方面問題;十、關於養子女國民身分證上應否記載養父母姓名一節;十一、關於年終獎金問題;十二、關於房租津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