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東縣和平鄉自由村村民,吳光武等四十四人,於民國四十五年二月間,曾向林產理局臺中山理所豐原分所東勢工作站,登記漫植林木有案之大雪山公司事區林班,這些林班是山胞所種植的漫植林木,現大雪山公司已將這十個林班列入四十九年度砍伐預定案內,省府於本年二月十九日也曾擬定臺灣省漫植林清理辦法一種,現經送本會審查中,因此對於這些林班是否可等到省府公佈該辦法以前暫停砍伐;二、有一個山胞殷景盛曾到省府陳情,希望政府把屏東縣春日鄉轄內的第十七、十八林班內所耕作之農地繼續租放給他經營,本席主張應繼續放租與山胞;三、大安及九如的糾紛已有二、三年之內,迄今仍未予以解決,本席認為農林廳對於這個問題應該負起責任,並依據現行法令規定迅速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