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建和詢問:一、關於水泥公司的問題;二、關於外銷的問題;三、聽說臺北區合會,有兩百萬股水泥公司的股票,競選董事,是否有這情形?這是合法不合法?議員黃占岸補充詢問:稅務人員對水泥零售商逃稅的問題;議員張彩鳳補充詢問:政府一向都是以民生做對象來做政策,水泥的價格要是不斷的上漲,政府應該有對策才是;議員張振生補充詢問:水泥的價格比較煤的價格,在煤方面,現在的負擔還比水泥為重,陳廳長應該研究研究;議員李建和補充詢問:一、商業銀行的優利存?太多,希望能?放出來借給工商業者做週轉金;二、我們煤礦有四百多家,僅六千餘萬元之放?,但水泥公司就可透支九千萬元,我們祇要加倍就可以了,水泥公司祇出五億六千元我們賣十億,臺銀可讓他透支九千萬,我們就應該是一億八千萬元;議員林蔡素女補充詢問:水泥是公定四十二元,漲到六十八元,因水泥之漲價,刺激物價波動,物價波動當然就歸於財政廳的主管,財政廳長一定是有權來管這個問題才對,若說財政廳長無權管,這是不對的,要是這樣,就表示廳長無能,那就辜負老百姓了;議員李建和補充詢問:現在一斤?肉大概要廿六元,你是否知道這價錢,這是有很大關係的;議員黃占岸補充詢問:一、現在明明全省各地都曉得水泥有黑市,有的六十八元,有的七十二元,你們財稅人員每天在城市滿天飛,到處都有,但抓的盡是小生意人;二、零售商、承銷商有這樣多數,也沒有看到稅捐人員去查,恐怕有好處,你不知道,他們賺得比你多,你不知道;議員李建和補充詢問:這個問題要是不解?,實際上是非常嚴重的,你知道工匠叫苦連天,給人家包做一家屋,一座橋,無論甚麼東西都好,水泥的定金已拿去半年了,不見貨下來,你還要把這水泥運出口,聽說物資局長收了紅包,不知是否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