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類:關於雲林縣地下水源問題:一、開發雲林縣地下水源,所需經費龐大,預計完工後每年增產的價值數目哪一個正確?二、既有開發價值,應對農民加以宣傳,使其瞭解;三、關於工程款補助問題;四、雲林縣原於特殊灌溉區域,如安慶圳、和順圳,該區的負擔,有沒有訂定特殊辦法?若農民不需灌溉,不繳納水租工程費,政府有無處理方法?五、每口井政府預定經費為卅七萬,是否合理?六、每口井政府以卅七萬計算,農民要負擔多少?七、是否會發生飲料水的水荒?萬一發生有沒有補救辦法?八、關於政府以前准許農民開發水井的問題;九、水井開鑿後,修理費用,是由農民或政府負擔?十、三七五土地,地主與現耕農對於開鑿工程費及水租、保養費,怎樣分配才合理?十一、關於臺糖虎尾總廠鐵道課沈永般案;十二、關於禁建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