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賴淵平質詢:一、日本投降前旅居大陸本省同胞匯款回來臺灣的暫時海外特別存款,我政府命臺灣銀行以舊臺幣三‧一五元對新臺幣一元折墊,美個最高以一萬元先墊付,其殘額約束等政府財政好轉時,再行核辦,據貴廳報告書,僅以上次所請墊款,應俟對日索償後再行核辦,似有矛盾,請廳長指教;二、人民捐助地方公營事業及各種捐款,各地稅捐處不予以扣除,仍做盈餘課稅,不但人民吃虧,則影響地方公營事業發展不少,請改善;議員賴淵平補充質詢:擴建國民學校捐款、警察宿舍捐獻,你看是否免稅;議員陳茂榜補充質詢:關於所得稅法卅二條,課百分之幾問題,臺北市有幾個分處要課所得稅,捐款一定要備案,是否有此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