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蔡錦棟質詢:一、各期稱谷生產成本統計不正確,應予糾正改善;二、實施耕者有其田經費及公田放領經費,不應在糧食局事業預算編列,加農民負擔;三、請糧食局按月按時迅速發放公教人員食米,俾便安心工作,公人員待遇菲薄,生活清苦,月薪不敷支應,為一般人所共認,所寄予同情;四、改善農民領肥辦法,以利增產;五、政府對於隨賦征購糧價,農民吃虧;六、黃麻產銷業務交由三級農會承辦,以副民望並利增產;七、臺糖公司對於增加收購四九—五十年期﹙去年﹚蔗農自用內銷糖百分之十,應按市價予以收購,並迅即補償;八、臺糖公司率先遵照耕者有其田實施辦法,早日撥出保留地放領予農民,農民種甘蔗不利,種稻、種什糧好,糖業政策不修改,若不提高農民分糖比率和提高保證價格,糖廠必定關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