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徵收漁民綜合所得稅規定為所得額百分之二十七,本意見,不如於稅法中劃分遠洋、近海,而將近海漁業綜合所得稅降低為百分之十,請廳長建議財政部採納修正;二、現正興建中的馬公第二漁港,不知財政廳及主計處採如何善後對策;三、澎湖縣為配合政府興建馬公第二漁港,查貴府前移送本會審議通過建設綜合基金運用辦法,馬公第二漁港興建,目前需款似可由此項基金活用,暫時貸給二百萬元,以便工程繼續順利進行;四、公賣局方面:希望公賣局應對於澎湖地區收購高梁,仍依過去辦法之比率一斤換一斤,以表政府對扶植地方之德意;議員郭石頭又問:希望廳長同情澎湖區近海漁民之困苦,與遠洋漁業同一稅率課征漁民綜合所得稅,實不公平,請廳長體恤近魚海民,賜予考慮降低稅率。

一、政府徵收漁民綜合所得稅規定為所得額百分之二十七,本意見,不如於稅法中劃分遠洋、近海,而將近海漁業綜合所得稅降低為百分之十,請廳長建議財政部採納修正;二、現正興建中的馬公第二漁港,不知財政廳及主計處採如何善後對策;三、澎湖縣為配合政府興建馬公第二漁港,查貴府前移送本會審議通過建設綜合基金運用辦法,馬公第二漁港興建,目前需款似可由此項基金活用,暫時貸給二百萬元,以便工程繼續順利進行;四、公賣局方面:希望公賣局應對於澎湖地區收購高梁,仍依過去辦法之比率一斤換一斤,以表政府對扶植地方之德意;議員郭石頭又問:希望廳長同情澎湖區近海漁民之困苦,與遠洋漁業同一稅率課征漁民綜合所得稅,實不公平,請廳長體恤近魚海民,賜予考慮降低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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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2-01OA-03-6-3-00-00116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229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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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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