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對議員楊紅綢的質詢提出補充:縣市稅捐處對營業稅之查征,常因分配而超收,就是說必須達到分配數字之目標,不過攤派的手段很高明,使外面的人看起來不像是攤派,就像是自然超收;現在要請教廳長:一、財政廳與各縣市稅捐處以及分處,各項政令的解釋互異,由於法令之解釋發生矛盾,致使納稅義務人,無所適從,廳長之意見如何?補充詢問:法令的解釋,有所分歧尚可講,但是命令之執行,為什麼不能澈底?二、關於所得稅方面:1.所得稅法再修正問題,現行修正所得稅法施行已三年了,效果如何?應加檢討;2.關於所得稅稽征方面的問題:希望放寬查帳尺度,以獎勵申報制度;三、減輕稅率及欠稅與誤征補賠等方面,希望作具體答覆;對於違章案件處理的過程,希望在稅捐處裡面要有專門的人才,不致會發生小題大做;對於購買證廢止後,聽說要加強管理三聯式統一發票,抬頭不正確時,開統一發票者須負責,是否如使用購買證時,發現不正確者,引用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之規定,廳長是不是要硬性規定法令,我希望不要硬性規定,請予指教。

我先對議員楊紅綢的質詢提出補充:縣市稅捐處對營業稅之查征,常因分配而超收,就是說必須達到分配數字之目標,不過攤派的手段很高明,使外面的人看起來不像是攤派,就像是自然超收;現在要請教廳長:一、財政廳與各縣市稅捐處以及分處,各項政令的解釋互異,由於法令之解釋發生矛盾,致使納稅義務人,無所適從,廳長之意見如何?補充詢問:法令的解釋,有所分歧尚可講,但是命令之執行,為什麼不能澈底?二、關於所得稅方面:1.所得稅法再修正問題,現行修正所得稅法施行已三年了,效果如何?應加檢討;2.關於所得稅稽征方面的問題:希望放寬查帳尺度,以獎勵申報制度;三、減輕稅率及欠稅與誤征補賠等方面,希望作具體答覆;對於違章案件處理的過程,希望在稅捐處裡面要有專門的人才,不致會發生小題大做;對於購買證廢止後,聽說要加強管理三聯式統一發票,抬頭不正確時,開統一發票者須負責,是否如使用購買證時,發現不正確者,引用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之規定,廳長是不是要硬性規定法令,我希望不要硬性規定,請予指教。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2-03-04OA-13-6-3-01-00451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297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