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農場的問題:1、合作農場的現況如何?共有多少場員?每人耕作面積若干?每年收成與一般農民比較如何;2、政府每年費這樣多的款子,來辦理合作農場,實際上所收效果如何;3、社會處主管合作農場,站在主管的立場來觀察合作農場制度,是否適合臺灣的需要?此制度有無繼續存在的價值?二、社會處的預算,對於補助人民團體經費,列有一個龐大數字,我認為一個人民團體完全依類政府補助,這不是民間活動、社會活動,而是行政活動,希望社會處重視實質,究竟有無成員,有無一定的收入,而經常依賴政府補助之人民團體,是沒有存在的必要。